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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指南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住院结算流程:
1. 参保患者凭入院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住院部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审核、备案,预交住院费用。
2. 住院治疗(需要每日费用清单的由科室打印,交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保管)。
3. 科室通知出院。
4. 凭住院费用预交单、出院证、出院卡到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并按规定现场报销。
5. 再次性住院间隔时间不足15天患者由主管医生开具“间隔时间不足15天审批表”。
6. 将“间隔时间不足15天审批表”交住院部收费结算处。
7. 病情需要转诊转院的,由主管医生出具“转诊转院审批表”到医院医保办备案。

门诊病人就诊流程:
(一)现场挂号就诊

1、门诊病人到医院后,首先到门诊挂号处挂相应科室号别,门诊挂号处人员根据门诊病人提供的优惠证件对病人挂号进行相应优惠,选择相应费别,挂号后挂号人员把三联单中的第三张留在挂号人员处存根,把前两张给病人。
2、门诊导医人员向病人介绍科室位置,病人到门诊医生处就诊,医生向病人收取病人所留挂号单中的第二联,根据挂号单上病人信息在候诊病人处对病人进行接诊,根据病人病情开具药品、治疗、检查单据。然后发送,完成病人的接诊。
3、由于现在还不能打印除处方之外的单据,如果病人有除药品以外的单据,医生在门诊医生站开具处方后目前尚需手工开单(包含病人的输液治疗费用)。然后病人根据手上还留有的一张挂号单据到门诊收费处缴费。缴费后根据医生开具处方到相关部门完成就诊。

(二)网上预约挂号就诊
1、打开手机微信,关注“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
2、维护就诊人信息:首次使用需在“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界面依次点击“个人中心”-“电子健康卡”,维护就诊人信息。
3、预约挂号:
在“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界面依次点击“服务中心”-“预约挂号”,选择就诊科室、就诊日期及医师,选择时间段点击“预约”,选择“就诊人”后点击右下角“确认并支付”确认预约挂号,确认后在“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界面会收到挂号信息提示
4、就诊人根据网上预约挂号信息提示到相应科室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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